如果、爱过
———谁说过,年轻时候,爱上的不是那个人,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
莫昕 双鱼。柯孟希 巨蟹。季川昔狮子。鲜曼 双子
“‘drop dead diva’里jane的angeal告诉她说‘女孩永远都不会忘记她的第一个守护天使”,莫昕在日记本的扉页上写下这句。,顿了顿,在“第一个守护天使”下边重重地划了两笔。
合上日记本,关掉灯,缩进被窝里,把一切思念揉进黑暗,不再想起。
春天的早上总是有暖暖的阳光把这个小城铺得满满的,远山上起伏绵延的松木散发着好闻的植物香气,长了翅膀般,飘进窗口,温雅安谧,仿若一件雕刻的艺术品,充满了不露骨的魅力。
冲了一杯黑咖啡,站在屋顶,远远地看着小城的一切,让莫昕觉得很满足,强烈的亲切感和归属感依然没有泯灭,那些很快乐很快乐的曾经清晰地重现在眼底还有心里。十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莫昕每天都会独自在小城里走走看看,不用相机,不塞耳机,不需人陪,看最真实的,听最熟悉的,把看到的听到的深深地刻在心底。
曾经的学校,我们在里面追逐打闹过;我们结伴上学放学的泥土小路;曾经玩猫捉老鼠的小坝;因了建房而被掩埋的池塘,我们在那里抓过鱼虾;还残留的不完整的山坡,我们曾经在那里放风筝追风筝。。。。。。。我们,我,一字之差,竟相去万里。一度以为已经模糊的记忆,突然像是从被捅的蜂巢里涌出来的蜜蜂,无法抵挡。孟希,我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莫昕眼眶湿润了,柯孟希,她常常强迫自己从脑海里移除的人,多年前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有个人,你来过我生命,留给我一生的等待。。。。。。”
坐在回程的火车上,莫昕终于决定了,让过去就这样过去,既然没有缘分,一切都是枉然,不想再沉溺在记忆里了,该是向前看的时候了。孟希,这次我要真的对你说再见了,我不想再做那个在背后望着你的卑微的暗恋者了,你的世界,或许早已没有莫昕这个名字了,不过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我终于累了。
把头转向窗外,最后一次流泪,最后一次揪心。
“川昔,我下午两点到家”,按下发送键,莫昕靠在椅背上,闭上眼,心里是该容许其他人进来了。
落地窗外,华灯初上,整个城市用另类的装点把夜衬得雍容而明亮。
两杯咖啡,一部“耶稣受难记”,简单的二人世界。
莫昕安静地靠在川昔怀里,明白了这里才是自己的归属。川昔轻轻地拥着她,如果可以,他想就这样把这个内心有太多不安的女孩拥有一辈子。虽然他对这类晦涩难懂的电影不太感冒,但是他享受和这个女孩在一起的时间,看着她那么专注的神情,他觉得足矣。
“丫头,我已经跟我妈说过了。”川昔轻轻拍了莫昕的脸。
“嗯?。。。。。哦”,迟疑了几秒,莫昕才明白川昔在说什么,坐直身子,“那她怎么说?”
川昔眼神犹疑,似有难言之隐。莫昕明白了。
“没关系,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子留在身边,何况你又是家中的独苗。没关系的。”莫昕握着川昔的手,笑着安慰他。
“那你怎么办,你那么想去云木的?”
“没事,反正我是写东西的,在哪都可以写的。你就不同了,这里有你的施展空间,还有你的家。”
“谢谢你,丫头。”川昔揉揉莫昕的头,把她紧紧拥入怀中。几年过去了,她还是当初那个散发着阳光香气的女孩,值得自己珍惜和保护一生的小丫头。
2005年,莫昕幸运地以分粒不差的成绩进入安理高中,离开自己的小城,离开继父嫌弃的目光,离开所有记忆,独自来到这里。
2005年,川昔以优异的成绩升上了市里最好的安理高中,同时他的画作获得了全国一等奖,加上外表出众,理所当然成了轰动安理的人物。
在开学典礼上,川昔作为新生代表上台发言,没有繁冗的废话,言简意赅,让人觉得振奋,引来台下的欢呼和掌声。一直埋首看书的莫昕被欢呼打扰,合上书,抬起头,透过前面稀稀落落高举的手臂看到了笑得很好看的川昔。
柯孟希。
在看到川昔的刹那,莫昕心跳漏了一拍,那笑容,那双眼睛,还有那种言喻不了的感觉,都像极了柯孟希。越是想逃开,越是想忘记,就越是逃不开忘不掉。莫昕越过同学,离开了演讲厅。
坐在梧桐树下,莫昕继续看还没完成的书,关于柯孟希,她依然还在努力把他排除在记忆门外,尽管已经两年了,尽管对于他的记忆在看到川昔的一瞬间全部复苏了,尽管她逃开了。。。。。。
但那些日子,依然像文身般,刻进每一寸肌肤。
走下演讲台的川昔,脑子里一直都是一个女孩,她心无旁骛地看着手中的书,台下唯有她埋着头,当大家开始为自己鼓掌时,女孩才抬起头,四目相接时,川昔心跳开始加快,那种感觉,无法描述,只是有一幅画面出现在脑子里:一个男孩站在人群中,一个透明的灵魂慢慢靠近,伸出手,灵魂渐渐进入男孩的身体。
圣经上说过,男子的另一半是女子,只有找到了对的那个人时,这个男子才是完整的。
川昔看到那个女孩的一瞬,就觉得自己完整了。
川昔常常看到那个女孩在树下,有时看书,有时写写画画,有时只是塞着耳机看着人群,偶尔经过她教室的时候,会看到她跟同学开心地聊着天,还会看到有她周边某些男生倾慕的眼神。川昔常常也会想,这个时而安静时而阳光的女孩内心到底是怎样的,越想就越会想去走近她了解她。
周遭的男生女生们时而都会讨论川昔,在他们口中,川昔有时是完美的,有时是艺术的,有时是虚伪的,有时是自负的,欣赏他的人极力美化他,嫉妒他的人极力诽谤他。莫昕不与任意一方苟同,只是笑笑,不予置评。只是从他们的谈论中,她了解到了,川昔也会画画。又有一点和柯孟希契合。人生真是奇妙。莫昕默默感慨。
川昔是校刊《眸》的美术编辑,他们的校刊不仅在安理高中流传,甚至在市里都有卖,有了他的参与,更提升了校刊的人气。
他很欣赏一位叫M.X投来的文章,他的文字很有意境,主角常常是自然界的事物,笔锋很大气,且又有柔和的细节作衬,甚至读不出作者的性别。川昔一直在给他的文章作插图,他知道该用什么图去陪衬什么样的文字,这样绝佳的搭配就像是富有创造力的艺术品。所以,M.X的文章常常都位居《眸》最受欢迎作品的首位。
封好信,在封面落下M.X,然后放进上衣硕大的口袋里,起身走出宿舍。M.X是莫昕名字的首字母,只有莫昕知道,那也是孟希名字的首字母。10点以后校园显得特别安静空荡,莫昕像往常一样独自走到校刊信箱前,准备把信投进去。
“嗨。”一个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莫昕被吓了一跳,信从手中滑下去。声音的主人弯身拾起,看了信封上的落名,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莫昕转过身,接过川昔手中的信封,有些秘密被戳穿的无措。
原来M.X就是那个女孩,川昔甚至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因为他一直都害怕惊扰到她的世界,他在等待一个适当的时机。而现在,他们才真正的相遇了。
“你好,我是季川昔。终于等到你了。”快一年了,终于有了他们之间的第一句话。
“嗯?”莫昕很疑惑,什么叫“终于等到你了”。
“我在找M.X,他的信总是在周五的晚上出现,所以我想碰碰运气。”
“哦”,莫昕点了点头,“你好,我就是你要找的M.X。”
两人相视而笑。
“我叫莫昕。”莫昕补充道。
“我想请你帮我的画写注文,可以吗?”川昔把画递给莫昕。就是那副他第一次见到莫昕时出现在脑里的画面。莫昕接过来,展开,虽然是简笔素描,但是勾勒得很入境,伸出右手臂的男孩,用浅淡笔调描出的朝男孩伸出右手臂的只有灵魂的女孩,五指相融,周围的人群淡去,天空很低,逼仄的画幅,却把内容表现得那么有力。
莫昕很喜欢这幅画,她读懂了画里的意思。她拿起铅笔,在男孩和女孩的上方写下“他。她。他们。”,关掉台灯,钻进冰凉的被窝,莫昕在心里题了一幅画“莫昕。孟希。陌路。”。
就这样,两人一起高中大学,直到毕业。川昔一直把莫昕放在心里,莫昕却一直把川昔当做朋友,因了某些她一直无法放下的东西。有一次,两人去西藏旅行,火车站人潮汹涌,莫昕跟在川昔后面,被人群挤散,川昔拼命挤开人群,找到莫昕,惊慌地抓住她的手,把她护在身前,他知道她有人群恐慌症。那一刻,莫昕终于崩塌了,抱着川昔,很大声地哭着,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因为曾经孟希就是这样在人群中牵着她的手,害怕她走丢,那时她充满了快乐和安全感。当这种感觉再次出现时,她再也没有办法自持了。只是,她未曾向川昔提起过柯孟希。
离开川昔的家回到宿舍,莫昕在日记本上写下了“谁说过,年轻时候,爱上的不是那个人,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她最终把对孟希的爱定义成了对爱情的爱。莫昕知道她这一生都不能辜负川昔,他为自己付出快七年了,连大学都照抄的自己的志愿表,即使知道她心里有很多很多事,却从不强迫。所以,即使自己很想去云木,但是为了川昔,她愿意放弃。
两人趴在窗口,看着下得稀稀落落的雪。
“如果下大雪就好了,就可以堆雪人了。”莫昕痴痴地望着窗外,满是可惜。
“电视里说有个叫云木的地方每年冬天都会下很大很大的雪,一脚踩下去雪都会到膝盖的。“孟希边说边比划,看到莫昕脸上露出了很惊喜的表情,想了会儿,说,“以后我带你去吧。”
“真的吗真的吗?!”莫昕晃着孟希的手臂,开心地不得了。
“嗯!”孟希看着莫昕,坚定地回答。
那年,孟希12岁,莫昕10岁。那是他们之间第一个承诺,也是唯一的一个。
春节后就是大四下半期了,大家都急着从学校走出去,踌躇满志,寻找能够充分展示才能的地方。川昔早就被知名广告公司相中,一上任就是创意总监,足以看出该广告公司对他潜能和前途有多么看好。莫昕不喜欢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她把自己定位为自由工作者——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为多家杂志社写稿,兼任某杂志的网络编辑,还在写长篇小说。这些事情都可以满足她不用出门的宅生活,而且已经可以挣足够多的钱负担自己小资小调的日子了。大学期间川昔一直都住家里给自己买的房子,一切装修和设计都是自己和莫昕亲力亲为共同打造的,但是莫昕坚持上学时不搬进去,直到自己能挣钱为止,她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是个倚靠别人不思进取的女孩。而现在,莫昕不会拒绝川昔的这个请求了,也许是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终于明白了,以后的日子这个男孩将一直在身边,直到终老。
有些事情总是在你放弃或者绝望之后突现转机,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把你有序的生活搅得浑浊不堪。
川昔虽是初涉广告界,但是凭借出色的表现获得了满堂彩,短短几个月,就以新奇脱俗的创意为公司创下了不凡的收益,在圈内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广告人了。
看着吃饭的川昔,莫昕会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这么优秀的人会那么死心塌地地爱着自己呢,而糟糕的是自己甚至都不能确定自己的感情归属。
“再看就该收费了。”一直认真吃饭的川昔头也没抬,一脸奸笑。
“嘁。”莫昕像小动作被发现的小孩一样低下头搅着碗里的粥,脸有些微微的红。
“是不是发现你家老公越来越有成熟男人的风范了?”看着有些羞赧的莫昕,川昔越发有兴致了。
“那什么。。我说句实话你别打我。。“
“嗯,含蓄点,别死命夸就行。“
“我发现你沧桑了。”
。。。。。。。
“啊!!!说好不准打我的!!季川昔,你个流氓,放我下来!”莫昕被季川昔打横紧紧扣在怀里,怎么也挣不开。
“告诉你丫头,沧桑的男人最危险”,坏笑的川昔抱着拼命挣扎的莫昕进了卧室,“对于你刚才的偷窥行为就不计较了,小示惩戒就行了。”
川昔均匀的鼻息附着在自己的前额,让莫昕觉得很幸福。这个男孩从不勉强自己,肌肤之亲都只限于接吻,他说过在她正式成为自己的新娘之前绝不会越矩,要让她不受到任何伤害。莫昕轻轻从睡着的川昔怀里抽出身,小心地为他掖好被子,披上外套,掩上门,来到书房。她习惯在凌晨一点左右写东西,那时候的灵感是最好的,也许是自己一直都喜欢黑夜的原因吧,会觉得黑暗里,全世界都进入梦境了,他们都在另一个世界或美好或残忍或可怜,而在这个只有自己一个人的空间,清静舒适。
打开MSN,正准备把新写的稿子发给编辑,一个对话框弹出来了。
“还没睡?“是鲜曼。
“嗯,你呢,这么晚干嘛呢?”莫昕发完消息后,把新稿投进编辑的信箱。
“睡不着。。。。。突然很想你。。”鲜曼。
“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了吗?”莫昕知道,每次鲜曼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就会像个孩子一样告诉她自己很想她。
“没有。就是很想很想你,还有以前的日子。”鲜曼。
“以前,呵呵,我们快活的日子。“莫昕。
“今天在网上碰到柯孟希了。聊到我们三个人曾经在一起的日子,突然觉得好遥远。”鲜曼。
“你们还有联系?”半响,莫昕才把这句话发过去。当柯孟希三个字再次出现时,她还是抑制不住地心跳加速。
“今天才联系上的。不知道他从哪里打听到我的号的。”鲜曼。
“哦。”莫昕。
“嗯。”鲜曼。
“他还好吗?”莫昕。
“好像挺不错的。”鲜曼。
“哦。他现在在哪里混呢?”莫昕。
“没问。怎么?把他的号发给你?”鲜曼。
“不用了,只是问问。”莫昕赶忙拒绝,她害怕心事被看穿的尴尬。
“而我还有一篇稿子呢,明天就截稿了。你早点睡,美女是睡出来的。”莫昕害怕再说下去会控制不住自己,慌忙告别。
“哈哈,我天生丽质。好了,不打扰你了,有空聊。”鲜曼。
关掉MSN,莫昕不知道该怎么平静下来。戴上耳麦,点开“错的人”,按下单曲循环。翻开日记本,在新一页上写下“我太笨,明知道你是错的人,明知道这不是缘分,但我还是奋不顾身”,这句歌词是自己绝佳的写照。
人有双面性,一面很不屑,一方面又在心里默默相信着某些可能。就像星座学,莫昕一直持着矛盾的态度,有时觉得那是拿人的心理来作祟的伪学,但是有时候又惊诧于它的契合度。自己是双鱼座,爱幻想,爱回忆,多愁善感,遇事习惯逃避。
川昔是典型的狮子座,有胆识有才华很坦诚,有时又有些敏感,对自己呵护有加。双鱼和狮子是宿命的缘分。对于有些东西,说了放下,却始终放不下。因为忘不掉,所以放不下,不舍放下。
醒来时发现自己在卧室的床上,以往写累了都是在书房睡的,好像昨晚浑浑噩噩地把稿子敲进电脑后,就趴在桌子睡着了,一直都听着那首“错的人”,是川昔把自己抱进卧室的吧。拿起床头的手机,居然有12个未接电话,全是《金属.爱》的文编辑。遭了,今天截稿,忘了发过去了。莫昕赶紧冲进书房,打开电脑,把文章发出去。然后才给文编打电话。
“莫昕!你差点让杂志开天窗!”一接通,文编气急败坏的声音就砸过来。
“嘿嘿,不是还差点麽,还好赶上了。”莫昕试图化战火于嬉皮笑脸中。
“莫同学,《金属》伟大的特约作者,你给我严肃点,你的衣食父母们都巴巴等着看你的字呢。。。。”,文编在电话那边口若悬河,企图让莫昕认识到自己犯了怎样的大错,以及将会捅出怎样的大篓子。讲了半天,见莫昕没说话,“喂,你有没有在听啊?”
“我在反思。从您的训话中,我深刻地意识到了我对于《金属》的重要性,就像是开水和泡面的关系。”莫昕一边撕泡面袋,一边讲电话。
“。。。。。。“文编无语了,每次跟这丫头都严肃不到三分钟,就被她打败了。但是他就是很喜欢这个有时候机灵有时候傻傻的小丫头,他摸不透她脑子里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他欣赏她的作品,那些文字那些故事有点抽象有点晦涩,却惊人地契合着心灵契合着生命的轨迹。
挂掉电话,莫昕看到了被合上的日记本,本应该是摊开的。川昔,他一定看到了里面的内容。莫昕坐下来,慢慢翻着自己的日记,那些文字,刺得自己生疼。虽然每篇不过是一句话或者几行字,也没什么具体内容,看起来是闲散的记录,但是联系起来就是一个让人心痛的暗恋故事,只要有点思维逻辑的人都能看出来。而川昔那种有很多点思维逻辑的人。。。。。莫昕紧皱着眉,感觉像是被扒光了衣服丢在人群中,手足无措。
莫昕拨开窗帘,让阳光穿过落地窗洒在榻榻米上,感觉自己像是被放逐到天际,被界质笼罩着,听不到声音,只能看着外面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莫昕一直把自己的故事藏得很深,川昔所知道的莫昕仅仅是五岁时被离异的父母寄放在邻居家长大,邻居家的小孩鲜曼是和她的发小,直到高中才离开他们家,自己出来独立。只是一个简单的可怜小孩的励志故事。在川昔的理解中,这个小孩还算幸运,虽然少了父母在身边,却可以这么积快乐地出落成如今这个阳光的周身散发着文艺气息的让自己深爱的女孩。只是,那些个中坎坷和波折被莫昕抽丝般剥离了出来,深深植入了心底,不愿提起。
柯孟希出生在单亲家庭,记忆里没有母亲这个人,跟着父亲生活,和邻居家的小孩鲜曼玩的很好。七岁时,有一天,像往常一样溜到鲜曼的窗户外面唤她出来玩,却被一颗鹅卵石打中脑袋,当即痛得捂头叫唤。鲜曼妈妈听到声音跑出来,看见孟希痛得在地上打滚。还有一个陌生的小女孩从里屋出来,用戒备的眼神盯着他。鲜曼妈妈把孟希拉起来,拍拍灰,然后领进家,给了孟希一个橘子,转身把小女孩拉到身前,对她说
“昕昕,孟希是隔壁家的哥哥,以后你就跟着他玩知道吗?”
“嗯。”小莫昕乖乖的使劲点头,刚刚还一副戒备神情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被挤成月牙的眼睛可爱地嵌在小脸上。直到后来孟希还在抱怨,这个小丫头戒备心太强了吧,手劲也那么大,那个被打中的地方起了大包,直到消散了还有褪不了的疤痕。
此后,七岁的孟希就带着五岁的鲜曼和莫昕东奔西跑,经常跑到乡下去玩,玉米黄瓜凡是地里结的东西都摘过,也不管熟没熟,挽起裤管下河抓小鱼小虾,然后回家洗洗扔锅里炸,不顾干不干净炸没炸好,三个小孩都吃得那么欢,那时候,快乐于他们,是那么简单。很多时候鲜曼的爸爸妈妈会带着鲜曼参加一些喜宴丧事之类的,但是不方便带着莫昕,只得把她留在家里。那时候,小莫昕真的很羡慕鲜曼,常常在门缝里看着一家三口的背影渐渐消失,抹抹脸颊上的眼泪,坐在门后面,慢慢地睡过去。只是莫昕的梦里面,从来没有出现过想象中一家人欢乐的情景,大多时候都是一个接一个的噩梦,甚至有时候都会大叫着醒来。好几次鲜曼都被吓得大哭,所以鲜曼妈妈在沙发上给小莫昕铺上棉被和铺盖,让她们分开睡。孟希会在鲜曼一家外出时去找莫昕,有时揣一颗奶糖,有时揣一块饼干。然后陪着莫昕坐在门后,玩游戏,“石头剪刀布”,“猜中指”,下“五子棋”,有时候会扯一张美术课的图画纸,画画给莫昕看。很快乐很快乐。只是那时候的莫昕不懂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只是觉得有人陪,就不孤单不害怕了。
莫昕的妈妈和鲜曼的妈妈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妈妈和爸爸离婚后就把莫昕放在鲜曼家各自去了外地,每个月会各寄来一百块的生活费。莫昕已经记不清最后一次跟爸爸妈妈在一起是什么样的场景了。在她的模糊的记忆里,父母经常吵架动手,甚至有几次提着菜刀。而自己,总是在他们之间或坐在角落里,搂着枕头,惊恐地看着,不哭不闹。那时候,莫昕好想有一个抱抱熊。以至于长大后,莫昕都喜欢收集抱抱熊,睡觉时一定得抱着睡,不然会觉得空空荡荡不安全。
到了上小学的年龄,莫昕和鲜曼就开始跟着孟希上学放学,三人在同一所学校,每天形影不离,但是有时候鲜曼会和新认识的小朋友玩,撇下莫昕一个人。莫昕不习惯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只认定孟希和鲜曼。大多时候走在路上孟希会从莫昕的后面突然蹦出来,吓她一跳,然后哈哈大笑,在被打之前先跑远,回过神的莫昕通常会捡起路边的石子或干泥团追在孟希后面,打得他哇哇大叫,不过也有失手的时候,乐此不疲。
有一次三人一起去公园玩,为了看杂耍,拼命往人堆里挤,耍猴的人又是敲锣又是挥鞭,猴子串上串下的,看得大家连连鼓掌。一轮结束后,杂耍的人拿着锣盘向观众讨钱。毕竟是小孩子,想法都是单纯简单的。莫昕身上只有一块钱,是临出门前鲜曼妈妈给的,刚才在路上三人已经商量好了,待会儿买糖画吃,还说让莫昕转,一定要转个大龙。所以,莫昕想着绝对不能把钱给杂耍的,又害怕看了杂耍不给钱会被杂耍的用手中的鞭子打,所以在杂耍人走近前使劲扒开人群,挤了出去。没有看到鲜曼和孟希,她想着自己先去买糖画,等会儿再来找他们,一定要转个大龙给他们一个惊喜,想着他们惊讶的表情小莫昕就觉得很过瘾。但是那个转盘的箭头好像故意跟人作对似的,看着快停在龙画上面时,又悠悠地转走了,所以转了两次,只得到了一个公鸡和一只蝴蝶。小莫昕觉得委屈得不得了,想着一定会被另外两个人骂,忍不住抽泣起来。糖画人见小女孩就在自己摊子前哭而且怎么都止不住,只得让她用公鸡和蝴蝶换一条龙。小莫昕看着砂糖被融掉,糖画人快速在平板上用糖浆画出了一条龙,然后用细木棍压在还没干硬的糖画上,用薄刀片把糖画和平板分开,递给自己,深红色的糖画在阳光下透明好看,莫昕高兴得不得了。
等她回头去找孟希他们时,杂耍已经结束了,人群都散去了,只有一片地上满是垃圾的空旷的大坝。莫昕穿过人流,到处找他们,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说不出那是一种怎样的恐慌,只是害怕,单纯的害怕。正当莫昕在人堆中乱串时,一只手抓住了她的胳膊,转过身,孟希满脸担忧变成了开心,边说着终于找到你了边抓住她的手把她牵到身边挤出公园。一手拿着糖画的莫昕眼泪大颗大颗的落下来,像是经历了一场生死大劫。孟希着急地扯着衣袖给她擦眼泪哄她不哭。半响,才止住了眼泪。然后站在街边,三人高兴地分着那只大大的龙吃,嘴边脸上衣襟上都沾满了甜腻的糖渣。吃完了才笑嘻嘻的回家。十岁的孟希一手牵着小鲜曼,一手牵着小莫昕,不能让她们任何一人走丢,刚刚那种害怕和心急不能再发生了。
直到后来孟希消失,自己被妈妈接走,莫昕都一直记得那只给自己安全感的手。莫昕甚至都不太记得孟希是什么时候消失的,只听说他跟着爸爸去大城市了,去了哪里,一无所知,连告别都没有。那年,她和鲜曼十岁,孟希十二岁,他们生命中有五年的时间都在一起,而且那五年的记忆只属于他们自己,谁也参与不了。从莫昕了解到什么叫喜欢的时候,她开始拼命想念孟希,想念那个给了她快乐童年的男孩,想念那个给她保护的男孩,想念那幅被弃在鲜曼家她生日时孟希画给自己的画,想念他们在一起的日子,渐渐的,这种抑制不住的想念变成了谁也难以替代的喜欢。寒假或暑假,她都会回去住几天,和鲜曼一起玩,一起聊天,一起回忆过去,偶尔在她们的谈话中会出现孟希,都是鲜曼提起的,而莫昕却害怕聊起他,因为她讨厌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也一直在心里埋怨他一声不吭就消失。大一那年暑假回去,鲜曼无意中提起孟希曾经向她告白的事,莫昕心沉到了谷底,窝在被窝里哭了半宿。也终于决定不再想他,也开始慢慢接受川昔对自己的喜欢。最后一次回去,莫昕想要最后一次看看那里,心底也默默希望能见到孟希,哪怕只是作为朋友,她也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只是,即使到了最后,她也失望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