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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曼

2011-08-11 11:59 作者:未子 阅读量:2003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潘 曼

潘曼整了叼老五,与罗干挑着贺礼,高兴的赶回去过年神节最后一天。

突然兰花急急跑来大喊潘曼。潘曼两人吃了一惊,问清兰花,才知道县令来观年神节,见罗石的妻子长的漂亮,见她右乳下一颗痣,便强抢杏花,以一痣为证反诬陷罗石三年前抢去杏花的。证据在此,众乡邻明知杏花本是罗石的老婆,也有理说不清,罗石也被以强抢人妻的罪名落牢。

县令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没注意自己右耳后有一颗黑痣,而潘曼的右耳下也有这样的痣。于是潘曼化妆成一个盲老太爷向县令的上司知府告状,说县令是他的不孝之子,请知府为他伸张正义。县令的为非作歹本讨知府的不快,知府早想惩治那县令,没想今天有人来告状,正怀心意,便升堂,唤县令前来对证。

县令说那老头不是其父,而潘曼化妆的老太爷却强说是其父。知府问老太爷有何证据?老太爷说他的不肖之子的县令右耳后有一颗黑痣,听差上前验证老太爷说话属实。知府便说,老太爷是个盲人,不是你的亲生爷,怎么知道你右耳后的那颗痣?县令有口难辩,似冬天的瓜头,落了脑袋,终于“承认”老太爷是他父亲。

就在此时,外面有人喊冤,知府传令上告。进来的是罗石的父亲罗老爹。罗老爹告县令强抢他的媳妇,又将他的儿子下了牢房。知府问县令是否属实,县令否认说杏花本是他的原配夫人,三年前家遭劫,夫人下落不明,证据是夫人右乳下有一颗大痣。知府问老太爷三年前是否遭过劫,老太爷否认。于是知府便判县令强抢民女,革职查办。判杏花为罗石妻,判老太爷为县令父,令县令好生养父。

杏花一行高兴回村去了。县令下了狱,“老太爷”进了县令家由儿媳妇养着。媳妇欲救县令出狱,由潘曼化妆的老太爷便说,只要准备五百两银子,他可以去求知府。

潘曼拿着五百两银子早已消失。

为了怕官府追究下来,潘曼将银子分发给乡亲,决定到外面再去躲一些时候。

1992年2月3日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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