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是不是动物
今日阅读王志纲先生的《第三种生存》一书,王志纲先生认为中国的老板不是人,是动物,是一头逐利的经济动物,不禁拍案要写下点什么。王志纲先生不认为把老板比作动物是鄙视或侮辱他们,而是彻底、完整地分析他们。
在利益面前,所有的亲情、友情、爱情只是工具而已,在中国的老板眼里,没有永远的朋友和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到此,我认为王志纲先生概括地太正确了,之前,我还质疑“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认为这只是对组织而言,对自然人,不能没有永远的朋友。看来在老板面前,这句话还是正确的。
但是我又想了,虎毒不食子,鸳鸯总是成双成对的,说明动物还是有亲情、友情、爱情存在的,但在老板眼里,这些都是不存在的,都是附着于利益的,那么,老板就不能认为是动物。
那么用什么来比喻老板更为合适呢?植物?老板确是会思考,也不能用植物来比喻。
看来还是用魔兽来比喻比较妥帖。他首先是一头动物,会思考,会行动。但同时他又不是一头正常的动物,是对利润着魔的动物。
也许老板必须得如此才能生存,事情做过了头,必将会遭到惩罚。无论是道义上的还是法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