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种做法有没有违法?
近段时间,我们公司日本老板购买了一个小小的指纹仪!让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留下自己的指纹!也算是强行登记吧!(员工没有选择的权利)
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要求,领导找办公室事务员代签合同!只让员工写下自己有效部分!员工内容都没看就要签!而且公司取消了往前应给员工的福利,并扣除的部分也多了。不知道合法不?
我想问一下大家,指纹是不是可以随便留于某地?合同可以这样签定吗?我们应如何面对这些问题?
员工懂得的知识甚少,法律方面的知识更少!盲目的这样留下指纹再签下合同,以后会有什么影响?
出厂里门口保安翻看随身携带的小包,还要测一下有没有带公司东西出去?这样有没有侵犯员工的各人隐私?(厂里大部分为女员工,每月“好朋友”来的几天,放在包里,也要被翻看)。这样的做法可以吗?
以上三点请懂得的人帮忙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