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写作网 >日记 >日记 >五十二天的爱恋

五十二天的爱恋

2009-05-08 15:39 作者:祭风 阅读量:1910 推荐2次 | 我要投稿

五十二天的爱恋

祭风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是三月十六号,虽然知道你有女朋友,可是暗恋三年的我,还是鼓起勇气向你表白了。

真是意外,你竟然也对我很有好感。

你说你喜欢我的敢爱敢恨,喜欢我的温柔,你问我,我为什么会爱上你?

我一直想找个不爱你的理由,那就是你有女朋友,可是,你们在一起不开心,你们常吵架,看你经常生气,我是不会吵架的,我想疼你,爱你。也许你需要这样的生活,你和女友吵架天天有,我们这些在你身边的人早已习惯,或许真的是越吵架你们的感情越好吧!

我想我是个可恶的人,我没法赶走你的身影,他就像烙印一样,深深烙在我心头我的脑海。

我真的不知为什么会对你如此痴迷!

你说你不会伤害你的女友,我能理解,你说我们可以 悄悄的来往,如果我不介意。

我笑了,以前只要你能每天让我看看就满足,既然你也喜欢我,我怎么会不答应呢?

我也不可以伤害别人,我只想得到更多对你的回忆!

我们开始约会了,悄悄地约会,我们偷偷的住在宾馆,亲吻,彼此拥有,一天天,一夜夜。

你担心,我也担心,不想让你的女友发现,这样大家都会不开心。有时候,这种担心超过了其他感觉,你说我们像是做贼的,很不爽快!

我也开心,你也快乐过,至少我们彼此拥有过,不是吗?有时,我们也常这样自我安慰。说心里话,和你在一起很开心,我觉得很幸福。

可是,我不再感到开心了!因为,那天,你为了多和我待一会,我看到你对她发脾气,她很伤心。看见她是因为我的缘故才如此伤心,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我是多么的可恶呀!我自责,我后悔了,爱你,不一定要和你发生什么呀!这样就是拥有吗??我不敢相信自己竟做了这样的事!

今天是我们相爱五十二天的日子,我要和你分手了,你看见我写给你的信了吗?

结束吧,我的爱不可以和别人分享,能够和别人分享的一定不是真爱!

52天,再见了,吾爱!

五月七日

其他人在看啥

    《五十二天的爱恋》的评论 (共 0 条)

    • 黑色星期五:过去了就过去了吧!
    • 鲲鹏:建议将故事改编成小说,这样会更吸引人
    • 祭风:多谢二楼的建议,我努力试试
    • 小雨::luguo
    • 邂逅自己:希望不是你自己的真实故事,因为多少年以后你会觉得自己很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