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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衣风波”带来的执法思考

2015-12-08 17:44 作者:爱康 阅读量:1120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12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记者站原站长(厅级)毕国昌在三亚天涯区海边游泳时,载有衣物的自行车链锁被城管剪断,致使其仅身穿裤头,徒步去三亚市政府,最后犯病回家,前后长达4个多小时,身心受到羞辱。2月7日凌晨1点,海南省三亚市针对毕国昌游泳衣服被城管拿走作出回应,涉事人员被停职。(12月7日,传媒中国)

一位老人从海边畅游归来,却发现自己的衣物失踪了,有人告诉他这是城管收走的。没有衣服,怎么回家呢?拨打求助热线遭受冷遇,身穿裤头找政府无门,这种事情让谁摊上都会与当事人一样“身心俱疲”,而事件的始作俑者恰恰就是城管执法人员,再次拷问执法方式。

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因粗暴执法让老人“赤裸”街头,羞辱的不是人格,而是法律。在执法中,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显然当地城管执法人员明显违反行政执法中的“违法告知”“教育与惩戒”的条款。

表面看是“青岛大虾”影响“好客山东”形象,而青岛当地政府的监督缺位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泳衣风波”带来公民人格尊严、执法文明的考量。随着城市进程的加速推进,公民文明素养理应的不断进步,不仅要杜绝陈规陋习,不雅行为,而且要做文明使者。对于执法者来说,文明执法必将逐步渗透到执法的全过程,它不仅体现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目标,也诠释了“执法就是服务”的科学内涵。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城管执法人员执法程序简单粗暴,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备受社会诟病。归根结底,是队伍管理松散,作风涣散,为民服务意识淡薄,不仅毁坏城市苦心经营的形象,还将执法部门放到公众对立面,消磨法治精神。

“泳衣风波”后,涉事城管被停职,当地政府部门已公开道歉,但留下的思考还将继续,一座城市需要硬环境的打造,更需要文明的软环境。不可否认,事件中当地城管执法的初衷是维护城市形象,但不懂法,最终使偏了题。唯有加强执法制度的顶层设计,制度创新,提升城管素质,转变执法方式和态度,将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贯穿始终,才能实现“我为人民管城市,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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