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责任来消除事故隐患
20日晚,深圳光明新区发生山体滑坡,造成多人受伤,数人失联的重大公共安全事故。灾难发生后,根据党中央的指示,国务院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救援处置。当地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紧急出动,全力搜救被埋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时光即将跨过2015年的时候,细数这一年来,从“仓库爆炸”到“电梯吃人”,从“楼房垮塌”到“沉船事故”,屡屡发生的背后,正是关键环节的责任失守。谁来保障我们的安全?凸现出公共安全治理的现实挑战。
进入“风险社会”时期,虽然事故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总能看出一些先兆。从此次事故初步断定是违规堆放渣土所致,监管失责,正是这场“人祸”的重中之重。固然,转型发展也有一个过程,一些经久积弊的问题需要时间消化,但是决不能为借口逃避安全责任,对于政府而言,要认识到“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并跟发展并驾齐驱的道理,唯有全社会共担“安全共同体”之责,把安全意识固化于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行动中落实,在实践中体现,不作为中问责,才能真正把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不至于“前赴后继”的事故发生。
作者:爱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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