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在叛逆中最终迷失自己
有时想起人的变化或许只是一瞬间,可积累变化的因素却绝不可能是一朝一夕。上了初中后,随着我的个子蹿高,个性也越来越叛逆。父亲还是用老办法管教我,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开始反击了,当然我还没有胆子大到敢还手(虽然我心头想得很),只能用其它方法。那也是我当时能想到的唯一办法—“离家出走”。
还清楚地记得那次出走一共有五个“兄弟伙”,并不是一个学校的,都是由于某种原因不想回家,在街上闲逛聚起来的。那种年龄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不知是谁倡议了一下去扒火车,就全部响应。也不管火车是到哪里的,看到一辆就往上钻了。当时所有人身上的钱加起来不到五元,也许都是第一次出门吧,大家兴奋得不得了,谁也没觉得饿,就这样稀里糊涂没吃没喝在火车上呆了一天一夜,直到列车员查票把我们赶下车。那是个临近贵州的小站,清晨的车站冷冷清清只有一栋房子,时不时看到一二个工作人员进进出出的。
这时大家才觉得有点饿了,在车站的小卖部买了包饼干一人分了几块,也没找到水,就这么干嚼囫咽地边吃边商量往哪儿走。有人提议还是回家吧,记得我们后来是顺着来的方向走到了下一站才又趁机上扒上回去的火车,而且是一辆拉煤的货车,就这样居然又稀里糊涂地坐回了家。到家时完全是个小叫化了,母亲一把搂住我居然大哭,而我也顾不得管父亲会怎么处罚我,只一个劲嚷饿,连汤带水把一大斗碗鸡蛋面吃得精光后,胡乱洗了倒头就睡着了。
从那以后时不时离家出走就成了我的家常便饭了,并且是千方百计和父亲对着干,只要是他觉得不该做的,不好的,我偏去做。不是想我为你争面子吗?我偏和社会上的混混扎堆,成天逃课、打架。学校开始还让请家长,后来收效甚微也就不管了,我的书包里也根本就不放课本,只有烟和打架用的家什,到初三因为我参与斗殴被拘留,学校索性就把我开除了。
家是没得什么留恋的,再加上那时也真的变野了。十三四岁的年纪又是最崇拜个人英雄的时候,对那些在社会上混出很响名号的江湖人士,简直视为偶像。那时父母基本是看不到我人影,除非是我又因为什么被拘留时通知他们领人能见到,出来后我又立马闪得没影了。在外面除了打架争地盘,也总要吃饭吧,而去摸包就是极其自然的事了,到最后也就成了派出所的熟客了。我父母已对这些已逐渐麻木了,不是没想管我过,而是已管不了。有一次在父亲又对我动手后,我纠集了四五个兄弟伙拿着砍刀堵在他单位门口守他,我没告诉他们要对付的是我父亲,只说到时上去直接砍翻就是了。最后是母亲赶来哭着拖我走,说哪有儿子这样对付老子的,那几个兄弟伙才知道我居然要砍的是自己的爹,忙帮着我母亲拉我离开。从那以后我父亲也不敢管我了。
就这样一晃过了二三年,我因为够狠在圈子里也混出了名气,走哪儿背后都跟着几个马仔前呼后拥的,有个什么事儿道上的朋友也多少要卖点面子。所谓少年狂妄不知天高地厚就是那个样吧,自以为站得很高了,却不知脚下踩的不是坚实的石头而一团稀泥,最终的结局是摔下来跌得鼻青脸肿。要满17岁的那年夏天,出奇地闷热,我终于因为聚众斗殴重伤他人,被判入狱10年,成了市第二监狱劳改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