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强迫公民电视道歉,谁说错了呀?
松原市市委书记蓝军批示要求破坏了35米长的绿化带护栏,被管理人员当场抓获的龙大海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京华时报》的新闻想必没有想到积极的想法带来的诸多的质疑,最幼稚的说法莫过于问官员的权力大还是法大。
小小老百姓是一个地方官的臣民,不是吗?如果有疑问,那就翻开历史看看。而且你在骨子里也是这么想的,尽管有时你会有意识否认,但你会在不知不觉中这么地想。不是吗,当你听到官员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为回家卖红薯”时,也会翘起来大拇指的;如果他是帮你解决了多年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你还会感动得热泪盈眶的,说不定长跪不起,一口一个青天大老爷。所以历史对现实的意义如是说,你在骨子里也是如是想的。老百姓生来就是被人管的。这个“管”字不就是“官”在底下吗,没有官,哪来的“管”字呀。当官的责任就是管理社会,管理社会当然靠当官的,与法律何干?至少这个管字,这个官字与法律不沾边,我们祖先造字时,就已经明白告诉了我们。因此,把市委书记要求治下的一个老百姓公开道歉上升到法大与权大真是无稽之谈,幼稚得不能再幼稚了。
市委书记作为一地之长,要求一个老百姓公开道歉,并且是一个做了坏事的人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根本就没有错。做坏事是不道德的行为,要你道个歉,在全市电视台露露脸(要知道在一个地方想在电视台露脸的人多着呢,特别是哪些不大不小的官儿,实在是太抬举你老百姓了,不要不知足了),不是相当文明吗?不正是以文明之法对待你不道德之行为吗?你不要感恩么?倡导社会文明就要从制止不道德、不文明的行为做起,就是要用道德的方法来维护道德,市委蓝书记的指示是正确的,当然我要举双手赞成。
道义上如此。蓝书记的做法也是有实践依据的。把历史的先例找出来,虽然有点抹杀蓝书记的首创精神,但至少也可以说明蓝书记做法是有例可循的。当然这个例子是相当一个层次的组织要求,如不少地方规定,责令要求承担某种责任的官员引咎辞职。引咎辞职,辞的是职务,都是有级别的,都是有权的,这些犯了错还想赖在岗位上的都可以责令滚开,一个无职无权的老百姓上上电视算得了什么呢。实际上这种公开道歉还算得上是蓝书记的首创,因为他是从责令引咎辞职中得到灵感的,从这方面来说,还是可以授予这一发明的专利。对龙大海来说,心里不要感到窝囊,当官的可以被更大的官责令做不想做的事,你一个老百姓,当然也可以啦,也享受一定的级别呢,要知道这是市委书记责令的,如果不是这个错,你的名字一辈子也不会有接触书记的机会。如果你感觉到你公开道歉后,还可能会受到处罚,与被责令引咎辞职的官员因辞职而责任一笔勾销有点差别,这有点不公平。我想你也不要愤愤不平,因为你毕竟是一个老百姓嘛。
蓝书记尽可以放心去做,不要顾忌哪些胡乱议论的人,因为他们只会无限上纲上线,根本就不理解什么是权力。他们要你补上法律课,实际上你可以责令他们补上一堂政治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