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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办公楼之风的背后

2009-03-26 14:20 作者:marsenshing 阅读量:3026 推荐2次 | 我要投稿

虽然国家严令禁止建设豪华办公楼,但建楼之风,远比国家重申禁令来得频繁,可谓一个之后,接着一个,呈现前曝后继的态势。近年来,曝光出来的,有建成“白宫”的、有建成“天安门”的。新近又有打着民生幌子,偷梁换柱的(如灌南县的惠民工程)。目前看来,这股风有点从上向下漫延,向乡镇以下发展,如新近扬子晚报披露的江苏“盐城市亭湖区一个镇级土地管理所,占地竟达51亩,8名工作人员的办公面积达到1200多平方米,院内草坪绿地、假山凉亭、长廊水榭、微缩长城以及露天游泳池等应有尽有,面积之大、设施之全,让人咂舌”。还有网上披露的浙江临海市杜桥镇良种村盖的更豪华的村办公楼。

对这股风的舆论抨击,也都把重点放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顾民生等方面或者领导者的世界观、工作作风等上面。所有这些的批评都没有错,但在我看来,都没有看清问题的实质。此风之所以越禁越长,责任不在于建楼单位及其领导,尽管他们也都负有很大的责任,最根本的是在于其上一级单位,这是豪华之风背后的真正支撑力量。

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中,下级单位的头头都由上级产生的,都要对上负责的。在这种体制下,对上级服从是绝对的,所以令上级高兴,让他们感到满意,也是最主要的任务。如果没有上一级的支持或放纵,这个下级单位是不敢擅自做出超越政策法令边界的主张。简单地说,至少要向上级汇报一下,不是在工作计划中,就是专题汇报,或是领导调研中,在阐述宏伟规划中说出来,既可以让领导看到大气魄、大手笔,又可以把不符合政策法令的东西说出来。只有得到领导的首肯或没有明确说不的情况下,下一级单位才敢那么做。这可以从曝光出来的情况得到证实,这些被揭露出来的公然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有几个是上级监督出来?是上级主动纠正的?如果不是舆论的公开、媒体的自由,这些子事是见不了“世面”的?还有,又有多少违规者因此受到了责任追究?

这种助长的力量,不仅在办公楼的建设过程中,而且也在事发后的“消除影响”上。被曝光单位的上级见了下级的“楼”出事了,会觉得脸上无光的。这种“光”是一种利益的共同体,因为下级的政绩就是上级领导有方的结果。下级为迎合上级,表现领导没有看走眼,需要一定的政绩亮点为领导争光,也为自己能力作注脚。上级呢,当然也需要下级的“架势”,需要治下的每一个单位都出亮点,而且这个亮点有个好处,就是出问题了,到时也可以“丢车保帅”,把责任推给下级。当然毕竟是“政绩”利益共同体,有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味道。所以当问题产生后,会以内涵深刻的领导批示之类的东西,要求下面“慎重对待,认真处理”。这认真处理是只可意会,不可语言表达的。作为一个老百姓只能自己暗自思忖了。有了问题不是举起政策法令的棒子,而是给予一种暗示性的支持,下级单位还有什么可怕的,只要有条件,当然要建豪华办公楼,谁不知道这其中的好处?没有条件的,有的也会创造条件,形成一种盲目的攀比。因此,凡是一地有豪华办公楼的,实际上,在多数情况下,不只此一家,肯定会有第二家的,甚至更多,只不过没有被揭露出来而已。

如果看不到这种豪华办公楼背后的上级庇护力量,把问题归结于建设单位,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也不能将板子打在位置上。不从根子上着力,再多的禁令也只是写在纸上,不能变成有约束力的政策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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