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强盗
强盗顾名思义,就是用强迫、暴力手段抢劫你的钱财。强盗在人们的头脑中永远是个明火执仗、杀人越货的形象,不是蒙面执刀,就是一脸凶神恶煞,或者是外国的那种骑着马、拿着枪、到处放火、杀人、嚎叫的那种。其实强盗并非全部如此,有许多强盗是相当文明的,而且还是蛮看重自己身份的。有一个故事说,一个强盗抢劫一户人家。这家人忙呼强盗大王、将军、好汉等,请求高抬贵手,强盗不但不高兴,反而更凶。那户人家忙问,该如何称呼,强盗说:“可以叫我先生。”故事来源于民间,想必文明、讲究礼貌的强盗还是在大有人在的。所以许多强盗夺人钱财的手段也是十分温柔的,让你丝毫不感到害怕,有时甚至是不知不觉,即使你被狠狠地劫了一回,也不知道是谁。这种存在着的不同传统的强盗,可以将其称为另类强盗。
另类强盗并非是现代文明教化的结果,古代就有,这是有证据的。几个文人喝酒行令要求做诗,各人要用一句诗说出一种强盗。一个说:“为首敛钱天窗开”。一人说:“诈人害人坏秀才。”又一人说:“四个轿儿喝道来。”其他的人都嚷道:“这是衙门的官老爷,怎么会像强盗?”那人答道:“你看如今坐在4个人抬的大轿里的,10个倒有9个比强盗还厉害!”。故事是古代传下来,说明这另类强盗古代就有,而且身份也很另类的,从史上也可找出这样的例子。清人姚元之所撰《竹叶亭杂记》(记有朝廷掌故、礼仪制度、地方风情物产、石刻印章、古籍文物、人物轶事、读书杂考、花虫木石等)记载四川流行一种叫“贼开花”的玩意,光是这名字就知道与盗贼有关,其实质是另类强盗就普通强盗的案子再来打劫一番。就是说一地发生盗贼案件,官吏衙役不分青红皂白,认定当地富户为窝赃犯,即行拘押,一案往往牵连数人,这是为什么叫“开花”了。那些富户为免牢狱之苦,只好拿钱消灾。这种夺人钱财之法,既不打你,也不伤你,比起一般强盗来说,文明得多了。
这种另类强盗之所以能明目张胆做起强盗来,不是因为其手段温柔,比起其他的强盗来,老百姓喜欢,而是因为他们这样做是有皇帝老儿作后台的。也就是说这另类强盗抢劫手段是皇帝发明、教会的,明成祖朱棣曾下圣旨说:“那军家每年街市开张铺面,做买卖,官府要些物件,他怎么不肯买办?你部里行文书,着应天府知道:今后若有买办,但是开铺面之家,不分军民人家一体着他买办。敢有违了的,拿来不饶。钦此。”天下的头儿如此,榜样示范作用当然不低了。明成化年间有个叫钱能的太监做监视云南头儿的活,当地有个靠槟榔发财的,群众戏称曰“槟榔王”。这钱能是个能生钱的主儿,随即着人将其拘来,“尔敢惑众,僭越称王”。这槟榔王毕竟只是槟榔王,不是人的王,所以只好“倾其所有”,才保住了自己。
这些被称之为另类强盗的,虽然身份冠冕堂皇,但因为他们猎取钱财具备强盗的两个典型特征,一是强迫你不自愿地交出钱财来,二是用某种手段,使你不得不交,正如面对普通强盗一样,不交不行,除非你宁愿吃苦头,并且不怕舍命,才有一线希望逃生。其另类就另在强的手法隐蔽,而且比较文明,并且还有合法依据呢,比如皇帝的圣旨、钱能的权力等。
常言说得好,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实际上,也是好行传不久,坏行传千代。做起这种强盗来一可以发财,二来不失身份,所以一直有人在学在做,而且做起来更加进步、文明,而且不是一个人的活动,成为一种组织性的活动、经营性的行为,花样越来越多,举不胜举。这东西就只有我,我说了算是一种。正如“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一门所出,走我路、坐我车交多少价钱由我说了算,不要任何理由:我就这么定的,你要走路,你就得交钱,坐车就得交钱,天经地义。与国际接轨的“抢”法又是一种。说这东西外国的涨了,我们的也要涨。如果你说外国的降了,你为什么不降,那他就不讲这个理了。如果讲理,还叫那个盗。另类强盗也是盗嘛,所以不要试图同他们讲理,你只要乖乖地交出钱来就行了。有的觉得这世道玩钱有点低俗了,要来个精神的、高尚的,不经你的同意并将你的意见表了,把你给代表了,这是最新的一种,也最可怕。不是有本叫《中国不高兴》吗?尽管你很高兴,可是有人硬说你不高兴,没办法,因为你是不能讲理的。时下,这种强夺你意志的事似乎很流行,大的有之,小的有之,把你抢得只剩下行尸走肉了。这比抢钱还可厉害着,钱没了,你的人还在,你的精神、意志被打劫了,你就剩下的是什么?我不敢说,也不敢想,因为我也是这样,好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