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一条咬人的狗被打死了,觉得自己很是冤枉,遂到阎王那里申冤,觉得自己命不该绝。阎王命三司会审。为公正起见,三司组织了一个陪审团,公开审判。这条狗陈述了他不该被打死的理由:
第一,人们打我、骂我、吃我,我咬他们是以牙还牙,是公平的。外国有种族偏见,中国有狗犬偏见,认为凡狗皆不好,用各种恶毒语言来形容狗、贬低狗,我随便可以说出一些来,狗仗人势,狗急跳墙,狗苟蝇营,狗尾续貂,狗胆包天,狼心狗肺,狗东西,恶狗挡路,狗眼看人低,狗急跳墙,狗咬狗,狗奴才,人模狗样,狂犬吠日,走狗,狗腿子,痛打落水狗,狗眼看人低,狗血喷头,狗头军师,好狗不挡路,赖狗改不了吃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这狗还真行,一口气说出了几十个。还言犹未尽,接着说了一串,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狗咬猪尿泡——空喜欢一场……你们看看,凡是带狗的词儿没有一个是好的,不是从骨子里有偏见吗?这对我们狗类能公平吗?不公平不可以鸣吗?人类不是有不平则鸣吗?为什么我们鸣了,就是咬了一口,就要置我们于死地?骂了我们那么多就不该受惩罚?外国人说狗是人类的朋友,连狗肉都是不吃的。而中国人呢,什么东西不吃,光是拿我们狗做菜,就不下数十种。这天下岂有吃他人的,不许他人吃他的道理?
第二,我咬人是被生活所逼,非自愿的,没有故意。我们狗一直寄人篱下。谁养活我们,我们就要为他们效力。他们叫我们做什么,我们不做,就要挨打、挨骂,吃不到东西,没有安身的地方。生存权是最基本的权利。要生存就得听话,听话就得做主人叫做的人,看见路人就叫、见到人就咬,难倒不累呀?我们为什么做呀?不就是为了一口饭嘛。如果有公款把我们养起来,我们也不愁吃、不愁穿,还可以国内外风景区转转学习外地狗儿的生活方式,把我们注意力全部分散了,我们能去做咬人的事,为了一顿饭,去咬一个人,冒着被打、甚至打死的危险?咬人是我们为了生活无奈的选择,是被逼出来的。梁山好汉被逼急了造反,人说他们是英雄,我们被生活所逼去干咬人的勾当就是罪恶,就要被打死?天下还有个理字?人类为什么要坚持人狗双重标准呢?
第三,有些人就是该咬,他们比我们狗还坏。中国人虽然对狗不友好,但许多还只是心里厌恶我们,并没有行动来,只是对远远地避开我们,不问我们的寒暖,不关心我们的饥饱,这类人有点良心,知道我们也是生命,虽然被生活所逼恶一点,但还是可以容忍的,只是在靠近他们的时候会扬起手来,将我们赶走。而有些人则不同,他们容不得我们,我们走在街上,追我们、打我们,向我扔石头、挥木棒。我们蜷缩天屋檐下,他们对我们吆三喝四的,不让我们安宁。这里不许站,那里不许蹲,让我们到那里去?整天活在没有人烟的荒凉地方、坐在那里等着饿死不成?如果有一个朋友感染了疾病,就要把我们全部杀光,我不知道为什么人自己传染疾病,不把自己的同类杀光?对这些始终从骨子里与我们为敌的人,我们能不咬他?他们不该咬?
听罢他的陈词,陪审团进行了评议。经过一天的激烈争论,他们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因为是人打死狗,所以援引人类的重庆“彭水诗案”、山西“稷山文案”、陕西“志丹短信案”、山东“高唐网案”以及河南“灵宝贴案”的做法,认为狗咬人有过,辩解不成立,打死活该,下世永远为狗。
那狗颓然而去,继续去做他的老本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