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写作网 >杂文 >乱谈八卦 >规范干部家属经商需制度与监督同步

规范干部家属经商需制度与监督同步

2015-05-05 11:46 作者:雨子墨 阅读量:1037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昨天,上海市委公布新规,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包括:市级领导干部配偶不得经商办企;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地区或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不得在本市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等。(5月5日,凤凰网)

官员家属违规经商,近两年成为中央巡视组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其实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我国在2010年2月发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第5条就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规定指出:“不得默许、纵容亲属以本人名义牟取私利、为亲属经商创造条件、亲属不得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经商。”……

然而,官员利用直系亲属和亲戚的名义办企业的案件屡见不鲜,此次《上海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实为给关于如何规范干部家属经商问题注入的一剂强心针,为反腐败工作“添砖加瓦”。

诚然,领导干部也有子女和家属,他们也需要就业,需要一定的经济生活来源,因此参加工作或者进行经商活动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这些工作活动或经商投资活动一旦和权力扯上了关系,那么这样的就业可算是变了质,不仅会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法则,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且会严重导致腐败的滋生蔓延,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俗话说“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内部制度的监管与外部各种的监督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如同“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因此,规范干部家属经商需要的是制度与监督同步。一则,要建立健全干部财产登记和公示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二则,要进一步畅通民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组织、群众、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三则,要高扬处罚的利剑,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纪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构成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制度与监督的合力下,从而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文/雨子墨)

其他人在看啥

    《规范干部家属经商需制度与监督同步》的评论 (共 0 条)

    • 还没有人评论,赶快抢个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