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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容不得“XX书记是我舅”的任性

2015-05-08 14:33 作者:雨子墨 阅读量:1151 推荐0次 | 我要投稿

日前,网上一则爆料消息称,5月1日,唐山一司机醉酒驾驶假冒牌照车辆被交警拦下却态度蛮横自称“我老舅是曹妃甸的书记”。对此,6日,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表示:当事人与曹妃甸区委书记没有任何关系,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5月8日,人民网)

本就一件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引来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而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并不是这件事本身有多大的吸引力,而是肇事司机那句“XX书记是我舅”这句雷语博得众人的眼球。

毋庸置疑,一些人把身份当作了自己为所欲为的资本。因为,“官”字不仅代表的是身份,还代表着权力与地位,只要在任何场合下亮出来,都会起到震慑的效果,成为炫耀的资本和免责的王牌。

前有“我爸是李刚”,如今又来一出“XX书记是我舅”,两者相同之处就在于都有仗势欺人的架势,试图用钱或者权去压制执法人员。事后虽然证明肇事司机的话系信口开河,只是“怕被打”说的大话,但细品这句话的背后,却不得不引起这样的思考。紧要关头,肇事司机条件反射地从口中蹦出这句话,其实有着深刻的寓意。潜意识里,肇事司机认为,只要和权力沾亲带故,搬出某某是当官者、是我亲戚这样的“靠山”,那么执法人员处理这件事就会心存顾虑,手下留情,自己也就不会受到处罚。

虽然“XX书记是我舅”纯粹是一句大话,当事人与曹妃甸区委书记没有任何关系。事实上,这种仗势欺人的架势是一种扭曲的社会现象。这谎言背后揭示出的是当今社会上不仅存在着滥用公权、“给熟人开后门”的公职人员,还存在着权力可以罔顾法律这样的错误心态。这种盲目崇拜权力的病态心理损害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藐视的是法律的存在,践踏的是法律的尊严。

法律的权威在于司法独立,任何行政权力和“官本位”思想都不能左右司法独立。“XX书记是我舅”虽然被证明不过是一场闹剧,但闹剧的背后却给我们敲了一面警钟:法治社会容不得“XX书记是我舅”的任性,任何人都无法外特权,只要违反党纪国法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文/雨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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